2015年关于对“翡翠林花园”居民住宅小区命名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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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发布时间:2015-10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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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“翡翠林花园”居民住宅小区命名的通知
根据《丹阳市地名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经研究决定,对“翡翠林花园”居民住宅小区进行命名: “翡翠林花园”:位于丹阳市曲阿街道,东至江苏锋泰,南至佳景天城小区,西至天福花园小区,北至北苑路。工程占地面积53782.6平方米,建筑总面积171514.5平方米,绿化率35%,社区服务用房为605平方米。以上地名,即日起正式使用。公安户籍、邮电通讯、新闻报道、房产土地权证及社会交往等统一使用命名后的标准地名。 丹阳市地名委员会 2015年1月19日